01.
談戀愛時,兩個人性格上的本質矛盾是不會在感情的一開始就顯現出來的。而是會隨著相處的深入,兩個人才會出現言語上的自相矛盾,才會希望對方為自己做出些改變。
所以我們判斷眼前的人值不值得繼續交往的第一步,就是「希望對方為自己做出些改變」這個舉措,是否會傷害到彼此。
如果答案是「會」,那就要去思考,對方希望你改變,你能接受多少?你希望對方改變,對方又能承受多少?
就好像對方不喜歡你追星,你是否願意減少追星的狂熱;你不喜歡對方抽菸,對方是否願意為你戒菸。
這一點在戀愛里很重要。因為一旦熱戀期過了,為了這段關系做出越多改變的一方,往往也是撤退得越快的一方。
第二步就是看對方願不願意跳脫出感性的表達,和我們進行理性的溝通。就是開始談自我,談利益。
比如我們計劃考研,對方是否願意支持我們的追求;比如我們打算出國留學或者去別的城市工作,那兩個人還要不要繼續在一起,如果在一起的話要怎麼相處,而不只是簡單的一句:「我喜歡你,你去哪我就去哪」,或者「我愛你,怎樣都行」。
這樣的回答也許很浪漫,但也夾雜著敷衍,對於之後的相處模式並沒有經過認真的商討,那往後的矛盾也會由此激發出來。
其次是在一段關系裡,如果對方連我們的自我需求都不給予支持,都不敢滿足,那等這段關系散了,我們還留有什麼呢?
當然我們也要記住,如果對方滿足我們的需求之後,那我們相應的也要去滿足對方對我們的要求。
因為只有成為一個不為了愛情拋棄自我的人,也認同對方可以不為這段關系做出犧牲,那才是一段真正可以實現的親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