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談訂親的時候,我提出的彩禮是18.8萬。 這個數目是女兒提前和我說好的,說對方的家庭最多只願意出這個數,不讓我多說了。
而當初的我覺得,一個奶茶店小伙,家庭條件肯定也不怎麼樣,有個18.8萬就差不多了。
於是訂親當天,我們兩家都聊的不錯,這門婚事全是訂下來了。 可訂婚以後,我便越想越吃虧,主要有兩件事。
第一,後來我知道,我的准女婿家裡條件還可以,之所以選擇當奶茶店小伙,主要是自己喜歡,可他們家裡條件是可以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 第二,是我的一個朋友,相處也有二十幾年了吧。
前段時間她女兒嫁人,彩禮居然要了26萬,我瞬間就覺得心理不平衡,憑什麼我的女兒就才要18萬啊。 於是這段時間,我總是旁敲側擊的讓女兒告訴女婿。
我對彩禮一事很不滿意,讓他們家裡再加一點。 可非但女婿不願意,就連女兒也說,這個彩禮就夠了,當地都沒有這麼高的,更何況都已經說好了的。
可她們不願意,生氣卻在我身上。 於是我決定,乾脆女婿家接親那一天,我再把彩禮提一提。
我的想法是,結婚這天大家都好面子,到時候車都開過來了,新娘子是肯定要接走的,到時候就算我提點要求,女婿家也會答應。
然而婚禮當天,一切都超乎我的想像。 婚禮那天女兒在房間,她的幾個朋友在門口準備堵門。
要進門,先給了不少紅包,等到紅包夠了,才讓他們進來。 可要接女兒走的時候,我便提了要求了。 我對女婿說:好女婿啊,你覺得我家閨女怎麼樣?
女婿:那肯定好啊,能娶她是我的緣分。 我:既然這樣,想娶我女兒,就得拿出你的誠意來了。 女婿:可以,要我做什麼都可以。 我:我女兒是我的寶貝,你要想帶她走,得再加18萬彩禮才可以。
這話一出,大家都很吃驚,但很快就恢復了笑臉。 女婿說:媽,可以可以,等到時候我發大財了,再給你18萬,甚至100萬都可以。
女婿說完,大家都在笑,捧著場說,那肯定的啊,虧待誰都不能虧待自己的丈母娘啊,我們都作證,到時候他會給你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