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時間,老伴喜歡喝茶看電視,我喜歡學習新的菜譜,一周基本上不重樣,要是哪天累了,不想做飯,我和老伴就打電話叫兒子中午陪我們一起下館子。
這種生活,從兒子結婚之後,就再也沒享受過。
我們的房子在鋁廠的附近,而兒子上班的地方,在市中心的附近。
但兒子想的是,離我們近一點,準備把房子買到我們附近。
可兒媳婦不願意了,她在的公司也在市裡,覺得上下班不方便,要是遇到堵車更加心煩。
我們想了想,決定支持兒媳的想法,給他們把房子買到了市裡。
市裡的房價高,我和老伴也只能拿出頭期款,剩下每個月兒子來還貸。
兒子每個月薪水挺高的,這不算什麼壓力。
可這房子,是婚前我們買的,只有兒子的名字。
兒媳結婚的時候非得想加上名字,我們其實不太願意。
我和老伴就這一個兒子,以後的東西不都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