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下10度,我被親爸趕外面罰站,繼父把我領進家,改變了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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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劉女士,文:小鹿
爸媽離婚那年,我才12歲。
媽媽離開我的那天,她雙眼通紅,眼角含淚,看著我一臉愧疚,
「盼盼,對不起,現在媽媽沒有能力給你好日子,你先跟著爸爸一起生活幾年,等媽媽日子過好了一定把你接回身邊」
爸媽離婚,並非媽媽不要我,而是我選擇跟的爸爸。
因為,我不想看著媽媽再受苦了。
自我懂事以來,媽媽的臉上就沒有快樂,只有對著我的時候,才能看到她臉上的笑容。
如果不是因為我,或許媽媽老早就和爸爸離婚了。
爸爸是怎樣一個人呢?
沒什麼賺錢的大本事,但典型的大男子主義,家務事不沾手,脾氣還不小,愛好抽菸喝酒,三天兩頭在麻將桌上。
而我媽,溫柔賢惠,在我3歲之前,因為沒人帶我,她做了三年摳摳索索的全職主婦。
等我上了幼兒園之後,就去附近的工廠做計件活,每天除了工作,還要接送我上下學,做飯操持家務。
爸爸每天回來,像個大爺一樣往沙發那一躺,就像古時候地主家的大少爺,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媽媽稍微做的不如他意,他輕則板著一張臉,重則破口大罵。
還有,爸爸每次喝醉了酒,都要和媽媽大吵一架。
吵完架之後,爸爸呼呼大睡,而媽媽則一個人躲在暗處抹眼淚。
那時候我還小,不太懂。
等我慢慢長大之後,才明白,媽媽一切的隱忍,全都是為了我。
因為她想給我一個完整的家。
她從小出生單親家庭,知道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對一個孩子的影響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