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昨天在書里看到一個故事。
女主角和丈夫離婚後,獨自一人帶著孩子生活。某天在吃飯的時候,孩子問她,為什麼和爸爸分手。
她說大人是不會輕易分手的,即使發現彼此之間有無法重合的間隔,也不一定意味著分別。
如果有的人最終不得不分開,也不代表一定是誰做錯了。每個人都盡了力,可還是避不開這樣的結局,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而她和丈夫離婚,是兩個人都覺得太累了。在一起太累,一起養育孩子,照顧家庭,還要在工作之餘妥善關愛對方,這些太累了。
累到不願、不想、懶得再像當初那樣給予彼此理解。因為理解是需要姿態和付出的。就像躺下來就要摘掉的帽子,身心俱疲時,你最先扔掉的也是它。
她還說,他們分開,不是因為說了什麼話中傷了彼此。恰恰相反,是那些沒說出口的話,讓彼此產生了疑問與隔閡。
質疑、猜測、不安、誤會…所有這些會分化他們的東西在兩個人的身體里燃燒。儘管只是掠過,卻還是灼燒到了。要是面對面碰撞,兩個人可能都會粉身碎骨。
就像分手之前,如果吵架,把一切都攤開來吵。或者一定要復盤過去,算舊帳,雙方都會面目全非,無法體面。
於是為了好聚好散,過去的種種,無論好壞,我們都隻字不提。
那些見不了光的,殺死這段感情的東西,燃燒之後留下的菸灰和燒痕,就成了每個成年人身體里只有自己才能完全理解的印記。 我們帶著這些印記,在沒有對方的生活中,獨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