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不滿意和不滿足,其實在任何關係中都會存在。
人,是有意識的動物,有意識就會有自我需求,當自我需求勝過於「愛」本身時,傾向自己永遠都會是人的第一選擇。
這裡所說的愛,不僅僅是戀人關係的愛,友情,親情也都這個樣子。
就像,父母一定會有對你不滿意和不滿足的時候,總覺得你好吃懶做不起床,也不去戀愛結婚生孩子,即便你很努力的去工作了,可還是要一天罵你八遍。
但是,他們為什麼沒有離開你,不過就是因為愛你這件事,大於了他們的自我需求。
在友情里,你總是放對方鴿子,你總是賺不到提成請他們吃大餐,他們就會嫌棄你。
所以他們會罵你是孽畜,會叫你孫子,可是友愛在這裡,就會化解這些問題,讓你們繼續成為死黨。
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們在意願上發生了改變,友愛碎掉了。
他就會告訴你,你再放我鴿子,我們就別出來了,你再不請我吃大餐,我們就別聯繫了,或者什麼都不跟你說,只剩下毅然決然的離開。
割袍斷義的故事古往至今,一抓一大把,這不是因為袍子斷了,而是義先斷了。
斷絕親情關係的,你搜搜新聞,一定會讓你目不暇接,這也不是斷絕關係而沒了親情,是親情沒了才會斷絕。
而這,都是因為愛本身的力量,已經不足以對抗人的自我需求了。
然而,你並不能說這是他們的錯。
因為,愛,永遠不會是無可取代的事情,也不具有包容一切的力量,更不存在永恆不變的定理。
它一定存在它閾值,只不過每個人的閾值不同,所以在這個閾值里,閾值高的人所能接受的可能性就會更多。
所以,她動不動就提分手這件事並不可怕。
這是自我需求的表現,是人性的使然,只是愛的閾值小了些,接受你的可能性差了點,但她仍舊可能愛著你。
但如果這個人和你數次分手後,又轉過頭來和好,這就有些令人毛骨悚然了。
像是寄生蟲在不斷地更換宿主,最後你所得到的,就是以愛為名做成的手銬,而你就是被手銬住的一副慘森的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