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那些雙方都視同對方為「不可替代」的情侶,大都有著這個共性
其實,愛情,最終都要:「落地」。
想要共結連理,相愛,只是打底。
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式各樣的難題,比如:定居在哪座城市;買房子要買學區房,還是郊區;有了孩子,誰來帶,孩子未來的教育計劃……
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兩個人能夠達成統一,才能夠長久相依。
好日子,需要兩個人共同的努力,互相成就。
如此,才能夠生活即便有許多不完美,許多隔閡,許多步履不一致……都依然能夠收穫到幸福感。
愛,永遠都需要「雙方」的肯定,「雙方」的互相給予,「雙方」的恆久吸引力。
可惜,愛情,總會有林林總總的不同。
所以,夫妻之間亦或情人之間,想要有長久的相依,就在於能夠真實地同頻共振,用豁達和坦誠,讓這段感情舒展且坦蕩,讓彼此間達到:不可替代。
也就是說,那些雙方都能視同對方為「不可替代」的情侶,他們都會有個共性:對人生,都有長久的規劃,且雙方都認可,沒有太多分歧。
04. 夫妻或情人,愛到「不可替代」的原因,只在於這一點
世事,總會變幻莫測。
在情愛里,倘若你一直能夠有一個堅定地自我,多半,你就不會懼怕風雨飄搖,人性難料。
大多數男女相遇的時候,都是你儂我儂,而婚姻內部,需要囿於廚房與愛;需要磨合出彼此的適應感;更需要用行動去踐行對未來共同的理想和期待。
一輩子太長,能榮辱浮沉,相互依靠;柴米油鹽,能共同擔當;痛苦磨難,能相互扶持……最終,才能讓這份相依,跨越山海,「一蓑煙雨任平生」。
人生,就是如此。
當最初的激情褪去後,兩個人依然能夠愛如當初,視同彼此為「不可替代」,就在於這一個原因:生活中,能夠志同道合,精神上,能夠相互懂得。
夫妻或情人,越是能夠拿出深切豁達的態度,越是能夠有共同的規劃,越是能夠把愛,隨時都春暖花開,清風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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