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這樣對待我媽,我媽大概有三個月的時間沒回娘家。可是氣消後,她依舊對我舅舅很好。我大學畢業後,在一家工廠做會計。兩年後,經相親認識了我現在的男友。我們戀愛兩年後,就開始談婚論嫁了。男友的父母在大城市開了兩家滷菜店,因為經營有方,生意很火爆。
男友的父母要忙於生意,他們給了我和男友八十萬塊錢,讓我們自己買房。我和男友選定了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已經預付了五萬塊錢的定金,一個禮拜以後尾款就要全額付清。誰知這時我母親找到我,說我舅舅查出患了中期胃癌,急需手術切除病灶。最後母親眼淚汪汪的對我說:「女兒,媽就你舅舅一個弟弟,總不能見死不救。你拿十二萬給你舅舅做手術。」
當時我一聽,就感到很為難。婆婆給我們買房的錢雖然在我手上,可是那畢竟是婆婆給我們買房的錢,我如果私自把錢給我舅舅了,男友一家肯定會不高興的。再說了,舅舅的兒子就比我小兩歲,上了幾年班了,這筆錢應該由他去想辦法,怎麼說也輪不到我出這筆錢。
想到這兒,我對母親說:「媽,我舅舅沒錢治病,應該由舅媽和他兒子出面去借錢,你操哪門子的心?再說了,我手上的錢是我婆婆給我們買房用的,我不能給你。」我的話剛說完,臉頰就挨了重重的一耳光。我媽說:「人家養女兒都向著娘家,你還沒結婚就向著婆家了。買房重要還是你舅舅的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