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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小姑子會有眼力見,懂得拒絕,誰知道在她媽媽的邀請下,小姑子第二天就帶著孩子也住了進來。
看著鬧哄哄的家裡,我再也忍不住發飆了。我告訴婆婆,這是我的陪嫁房,你要養你的小兒子小女兒兩家人可以,但生活費你自己出,日常花銷你自己出,我分文不再給。
老公還想和稀泥,我直接甩了他一個冷眼,帶著孩子就回了娘家。至於水電費物業費,我也一概停了,反正誰能忍受誰就繼續住下去。
在經過兵荒馬亂的一周後,老公再也忍受不住耳邊的嘈雜和日花上千塊錢的壓力,不得不提前把婆婆以及小叔子小姑子兩家人送走了。
看著上門來道歉認錯的老公,我覺得有些人真的是不見棺材不落淚,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