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老朱說:咱們本是一家人,住我的房子,住你的房子都是一回事。想想也有道理。
我本想著,以前住老朱的房子裡,他給我2000元,我做飯做家務,如今住在我的房子裡,老朱應該干點家務,或者多交點生活費了。
誰知,老朱卻連生活費都不給了。我找他要錢,他卻說:我兒子剛剛買了新房子,需要還房貸,壓力太大了,我當父親的,能不幫孩子嗎?
我想他幫兒子也是暫時的,我就暫時承擔生活費。
我一再退讓,老朱應該知道感恩,誰知接下來發生的事,實在是讓我忍無可忍。
搬到我的房子裡住以後,我兒子一家三口,過來看我,兒子發現我好像捨不得花錢,衣服還是以前的,捨不得買營養品吃,兒子就主動要給我5萬塊錢,我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