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很生氣,抱著兒子在臥室里大哭了很長一段時間,我丈夫回家後,安慰了他父母,安慰了他哥哥和嫂子,最後也沒來安慰我,只是讓我體諒一下他們的難處。
好,他既然這麼不爭氣,那我就逼著他爭氣。
我讓丈夫做選擇
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直接帶著兒子住到了酒店,什麼時候公婆大哥大嫂不到我家來吃晚飯,什麼時候我才回去,他們一天不走,我就一天不走。
丈夫還對我發火,說我太胡鬧了,和兒子住酒店每天吃住就要花500多塊錢,太敗家。
我說道:「就算多花點錢,我也不會給他們服務的,除非你能把他們趕出去,否則我和我的孩子都不會回來的。
」
而且我是用他的信用卡付的錢,一天500多塊錢的開銷,看他心不心疼。
剛開始的時候,我丈夫還沒說什麼,但是過了一周,他就受不了了。
我丈夫見我執意要把事情做絕,沒辦法,他只能和他的父母、哥哥、嫂子鬧翻了,將他們都趕了出去。
他的父母和大哥嫂子都很憤怒,他們說我丈夫忘恩負義,不顧自己的父母,不顧自己的兄弟姐妹。
這就是一個選擇,看他是要他的妻子兒子,還是要他的父母家人,最後結果我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