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凱答應得挺好,但是事後她查看銀行帳戶,卻只有六萬元六千。
她問唐凱是怎麼回事?
唐凱卻說:「六萬六,好數字,六六順順利利!」
這個回答有些言不由衷,明明商定了八萬元,卻只付了六萬六,而且沒有解釋,就自行做出了決定。
陳怡感覺唐凱家對人太不尊重了。
也許察覺到她的不滿,唐凱事後補足了八萬元,但是可以看出,他心裡並不樂意。
因為這個小插曲,兩人之間產生了些許不愉快。
陳怡沒有告訴他關於陪嫁房的事情,只提及了家裡陪嫁了一輛車。
結婚後,陳怡將陪嫁房出租,每月收入3500元房租,她自己保留著這筆錢。
由於兩人的財務是分開管理的,她覺得沒必要告訴唐凱。
房產證和租房合同都是放在她自己衣櫃的夾層里,因為他們有各自的衣櫃,誰會想到他會去翻她的衣櫃呢?
但是既然已經知道了,陳怡也並不感到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