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的是,月子裡過得相安無事。月子結束後,兒媳給我列了一張需求表,規定了我今後帶孩子的要求。
兒子告訴我:「媽,現在你在家也沒其他事情,就幫我們帶孩子到三歲吧。等她上幼兒園,你可以回家。」
我當時想著就帶三年吧。兒媳半年後開始上班,我一個人帶孩子也挺吃力的。尤其每天都要帶孩子下樓溜達,兒媳特意交代說,一天不下樓也不行。
我們住的樓沒有電梯,我得推著嬰兒車,再抱著孫女下樓。真的挺費勁的!
有一次,我老伴來看孫女,兒子建議說:「爸,你乾脆就別回去了,這裡還能找到點事情給你做。」
最開始,我在兒子家幫忙照看孫女,兒媳每個月給我1000塊錢用於日常開銷。但很快這筆錢就花光了,我也不好意思再開口要,只能自己掏腰包。
我聽到兒子說能給老伴找些事情做,覺得挺好的。畢竟,掙多掙少總能彌補一些。
後來,兒子給老伴找了份打掃衛生的工作,月薪3000多塊。老伴開始上班後,兒媳每月只給我5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