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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蓋房子的過程中,因為我和阿梁沒有多少時間在家,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公公和大伯哥在處理。
今年6月份,家裡喬遷的時候,我們才終於回去了一趟,一大家人請了不少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喝了頓酒。
我和阿梁都認為,我們起碼還要在外面拼搏5年,到時候爭取蓋第三層,裝修好了以後,阿梁在家裡賺錢,我負責帶孩子,就這樣過著平靜地生活。
可人生總有一些意外,今年冬天,我和阿梁要提前一步我們的計劃了。
首先是我們的牛雜店,生意開始沒那麼好,周圍競爭太多,加上房租又太高,辛苦下來賺不到幾個錢。
另一點,是我今年10月份查出懷孕了,沒辦法,只好提前回家。
回家之前,我和阿梁已經決定了,他在鎮上打份工,我則在家裡做電商客服,往後就在家裡發展了。
雖然有種被迫回鄉的感覺,但回家的路上,我和阿梁還是有點高興的。
第一,是可以住在自己家的新房子。
這房子蓋好之後,我們還沒住過幾天呢。
過去在廣東住城中村,租個小房子,很沒有生活的感覺,如今可以回家住大房子了,當然高興。
第二,是在外面漂泊久了,也開始思念家鄉了,馬上就快30了,也該在家了。
可沒成想,剛回到家,整個人就有點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