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有些夫妻,是上輩子沒有償完的債,這輩子繼續來渡劫的。就像我跟我老公,過得就不如意,關係甜淡,連陌生人都不如……
我和老公的結合,是我二舅媽和他小姨撮合的,說是知根知底,婚後日子肯定過得甜蜜。結果呢?我過了37年的AA制生活。
結婚後我才發現,我老公這人特別摳門,愛財如命,我買件新衣裳他都要嘮叨半天。
後來,他找茬跟我吵架,直接說出了:「以後誰掙的錢誰花,你懷孕生子我負責,但生完孩子咱倆要一起出錢養……」
我也心氣高,自尊心強,於是在結婚半年後就同意跟他過起來AA制生活。
婚後我們各自掙錢各自花,他陪我回娘家走親戚,掏錢買了禮物,回來我都要算好還給他。
他父母過生日,我買了衣服給二老,過後也會把發票甩給他。
其實這樣過日子,特別沒意思,我為什麼不離婚呢?
原因是我懷孕了,在80年代,離婚還是一件不怎麼光彩的事,尤其是懷孕有孩子了,娘家人也都是勸和不勸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