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一聽,立馬不吭聲了。明明都身體倍兒棒,還不到養老的時候,非要贏湊熱鬧,就是怕自己在親家母這裡吃了虧。
我想問問,他們吃啥虧了?倆孫女是親家母帶大的,家務活我老岳母幫我們做的,一日三餐也是我老岳母給我們做的,我們剛買房,日子艱難的時候,也是我岳父母出錢接濟我們的……
我父母確實生養了我,但是對兒媳、兩個孫女毫無幫襯,就算我有義務給他們養老,我老婆心裡會心甘情願嗎?
所以,我故意說離婚回去貼身伺候他們,一來是氣話,二來也是認真的,看他們讓不讓我回去。
大家也給我評評理,到底是我這個當兒子的不孝順呢?還是我父母不明辨是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