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兩口商量過結婚的事情,兒媳的父母其實不願意女兒遠嫁,但是兒媳下定了決心一般想定居在南方生活。
兒媳當時只是考慮到在南方大城市可能發展機會更多一些,加上依靠自己的專業她也能找到很好的工作,最重要的是王媛已經給兒子在當地全款買好了房子。
這樣的話,不論是出於對自己未來發展規劃的考慮,還是出於對二人感情的考慮,兒媳以後不用為經濟問題太過發愁。
這就是促使兒媳遠嫁的根本原因。
王媛打心眼兒里喜歡兒媳,她也明白女人嫁人之後的處境會和之前有所不同,所以對兒媳心裡也多了幾分疼愛,始終都覺得兒媳吃了背井離鄉的苦遠嫁不容易。
所以,王媛對兒媳一直都很好。
自己有的也會給兒媳置辦一份,在大街上看到好看的衣服也會先想著給兒媳買一件,時時刻刻都把兒媳放到了心上,當做親閨女一般疼愛。
可是,兒媳卻不懂感恩。
她完全忘記了當初是自己拍板決定遠嫁,決定在新的城市享受不用還房貸的日子,享受沒有負擔的高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