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丈夫單位的政策,生一個女兒還可以再生一個,但第二個還是女兒,就很困難了。畢竟單位要求以身作則,再生下去工作都不保。所以不到四年的婚姻生活,丈夫對我都開始有意見了。當我沒生第二個孩子時,婆婆就整天催我。雖然我很煩,但她還是對我有點尊重。
因為生了兩個女兒,雖然婆婆不喜歡女孩,但事實擺在眼前,她也只能接受了。但後來家務活和照顧孩子的責任基本上都落到我身上了。他們說:「既然不能生兒子,那就多做家務,充當一個家庭主婦的角色吧!否則你來這有什麼用?」我也知道很多人喜歡男孩,畢竟男孩可以傳宗接代,女孩長大後就要嫁出去,所以別人想要一個男孩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自己也這麼想。但生男孩不應該是男方的責任嗎?畢竟我並不能決定孩子的性別。
丈夫的姐姐家庭很幸福,有一男一女。本來我也很高興她能來我家玩,我也很熱情地招待她,但家人的態度讓我無法保持冷靜。以前我上班的時候,婆婆總說我太忙照顧不了家,後來為了家庭我就當起了全職太太。但孩子剛讀初中,她就態度大變了。
很多人都是依靠公公婆婆帶孩子,但我卻只能獨自在家照顧孩子。原因在於,丈夫承擔著艱辛的工作,而公公婆婆當時還在職場上努力奮鬥。沒有一份工作意味著沒有地位,十幾年來,我勤勞地打理家務、照顧家人,但最終在他人眼中,我卻被視為一個不會工作的懶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