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婆家的反對,李琳當時因為深愛著老公,不忍心與其分開,於是決定默認婆家的安排。
她認為房子可以等待,等兩人共同努力幾年後再購買。
李琳的父母在鎮上開了一家小超市,見過各色人,知道婆家雖然是農村種地,但有著很多土地,加上婆家公公在工地打工,不可能一點積蓄都沒有。
因此,李琳的父母給了婆家兩個選擇。
如果選擇買房,李琳家願意出一半的首付款;如果不買房,婆家需要支付多少彩禮,而娘家則會陪嫁相應的錢款。
婆家非常精明,他們計算了一下,認為彩禮最多也就六七萬,加上陪嫁的錢也不過十幾萬,與其這樣,不如拿出十幾萬,來吸引娘家也出同樣的數額,然後用這筆錢給兒子購買房子。
於是,原本一直聲稱自己沒錢的公婆,突然拿出了十五萬。
李琳譏諷著老公:「之前還說沒錢,現在這錢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老公撓著頭,乾笑著說:「我媽說,都是借的,我也覺得她們真沒這麼多錢。
」
李琳根本不相信這個說法,對婆家心存疑慮。
如果不是娘家出的主意,她們是不會捨得出這麼多錢的,完全沒有為他們著想。
李琳甚至開始懷疑,如果結婚後還需要購買房子的話,婆家可能根本不會出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