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這般,可以原諒,畢竟自古以來「婆媳就難相處」。
而女兒也跟兒媳差不多,好像嫁了人,就真的是男方家的一樣,給她們家送過幾次東西之後,就開始躲著不要我們來了。
後來,我們才明白,原來人老了,兒女都會嫌棄的。
我們和兒女減少了走動,可卻沒有停止對兒女的貼補。
以前是幫著他們養孩子買房子車子,後來他們有錢了,我們也變著法子,打點孫輩。
可以說,對兒女我們是沒有虧待過一點的,甚至可以說我們都過於寵溺了。
就像10年前,我們為了鼓勵兩個孫輩,把名下兩套房產拿出一套,只要誰先結婚,我就把房子過戶給誰。
而我們兩套房子都是在市中心的,雖然是兩套都是十多二十的老房子了,但都價值不菲。
兒女們都對此很上心,但那時候孫子們都還在讀書,也急不來。
後來,老伴去世後,兩個孫子都大學畢業了,兒女們就開始為我的房子而著急了,一個個催促的孩子找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