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飛了!機車上有1物「被檢舉秒開罰」一票車主不知道│TVBS新聞網

2025-01-18     邰彬莎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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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也表示不知道有這條規定,但有內行指出,「本來就可以檢舉,連貼紙都不能貼太多不然也可以檢舉,玩車菜鳥又學到一課了」、「不同色本來就要檢舉啊,不然顏色登記好玩的喔」、「法律就是規定你不可以隨便用任何方式取代,蓋掉原來車殼的顏色,被抓就乖乖去繳罰單」、「檢舉一次驗一次扯夠你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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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規定,車輛尺度、顏色、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車身標識完好合於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大客車車重應與紀錄相符,另外還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2條規定,機車車輛型式、顏色與紀錄相符。若是被檢舉或警方盤查,不僅要跑一趟監理站驗車,還可能要更換行照,以及恐被開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