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老公這麼說我氣得直接收拾行李回了娘家住,我以為我這樣的行為老公會心軟,會買房給我弟,然後和我回去,沒想到回了娘家後,老公一個電話都沒有,看到他無動於衷的樣子,我更加生氣,我覺得他特別的小氣,連買套房都不願意,最主要是幫了又不是別人,是我弟,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那天我直接發一條信息給他,如果不給我弟買房,我就不回去,結果老公回應:「愛回不回。」
老公的這句話惹怒了我,然後我直接把他拉黑了,和他冷戰了幾個月,過了三個月後,老公也沒有打電話給我,然後我實在頂不住了,我就拉著行李回了家,回到家後我發現,家裡多了一個女人,而且這個女人是來代替我位置的。
當我知道這個女人是老公女朋友的時候,我氣得要死,我問老公是幾個意思?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出軌,而且還把人帶到家裡來了。
老公說:「失婚協議書我已經準備好了,只需要你簽個字就行了,反正和你在一起我也不覺得幸福,這些年來,你一直補貼你娘家,我早就受夠了,所以趕緊離吧,我現在已經遇到了一個滿眼是我的女孩,至於你,我已經不要了,你愛找誰找誰吧。」
原本我不想簽字的結果老公強行讓我簽字,而且還讓我凈身出戶,簽完字之後他把我所有東西都扔出去了,被趕出來之後我還是沒想明白,我就要給他買一套房而已,他有必要那樣對我嗎?我到底做錯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