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兩年之後,我們就打算結婚了。 因為我各方面條件都很不錯,所以婆婆是很看好我的,還親口對我說,她給我們準備了買新房首付的錢,而且還會按照當地的習俗,給我18萬彩禮。 我很高興,覺得婆婆很看重我。 於是我對她說,「我爸媽也說了,我結婚的時候會陪嫁一台不少於20萬的車,而且以後我老家商鋪的租金也會給我,所以我和小張結婚之後,我們倆的經濟條件一定會高於周圍朋友的。」 這件事情談到這裡,大家都很歡喜,我還沒有給父母打電話,告訴他們這個喜訊,而是想在結婚之前親自帶小張回家見父母時再告訴他們。 可哪曾想在婚前節外生枝,發生了很多令人氣憤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