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當時王夢沒有聽她母親的話,非要和我在一起,後來她母親還是看著我現在比較有前途,工資掙得還算多,便同意了我們在一起。不久之後,我們就領了結婚證還舉辦了婚禮。 婚後我還是經常回家看舅媽他們,每個月還會給他們拿三千元錢。可是拿錢的事自從被我的妻子王夢知道了後她便經常因為這件事跟我吵架,她認為我給的太多了,王夢還把這件事告訴了我的岳母,我的岳母也會時不時冷嘲熱諷的說我,我當時很不高興,不知道她們為什麼要這樣想。我覺得這些都是應該的。 有一次舅媽辦壽宴,我帶了許多東西回家,給舅媽準備了兩萬元的禮錢。岳母還不知道我拿了兩萬給姑姑,但是她看見我準備了這麼多東西帶給姑姑,她就不高興了,說的好像她以前過生我沒有上過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