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大學同學,大四那年一起找工作,我們很有緣的進入了同一家公司。當時我們都剛踏入社會,對未來的生活,既充滿了期待也充滿了擔憂。在那段時間,我們相互扶持,共同進步,也很快對彼此產生了好感確立了戀愛關係。 那時我們每個月工資加起來不到三千(約1萬5台幣),我們租在簡陋的出租房裡。雖然窮,但是他願意什麼都給我,他捨不得吃捨不得用只為了給我買我喜歡的包包。 自從和他在一起後,我再也沒有洗過碗做過家務,前夫說他捨不得讓我受委屈,會儘力對我好。那時我很感動,覺得這麼好的男孩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後來我們幸福的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