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姐的自述
我今年已經28歲了,還有一個弟弟,比我小兩歲,也已經到了適婚的年齡,我們兩個目前為止都有了自己愛的人,也都相處很久了,今年男友到我家來提親了,我們的婚禮馬上就可以舉行了,而弟弟因為女方家裡的一些原因,也是要準備儘快結婚了。
本身是一件雙喜臨門的事情,可是卻因為我的男友的不懂事,讓這美好的事情化為了泡影,甚至他為了報復我們,娶了我弟弟的女友。說實話我特別痛恨他,因為他不僅對不起我,也傷害了我的弟弟,他是我們全家人的仇人。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弟弟也面臨這結婚的問題,所以父母還有弟弟就和我商量,把男友給的彩禮,拿給弟弟讓弟弟去送彩禮,這樣我的婚事解決了,弟弟的婚事也解決了,真的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我欣然同意了,我想換做是你們任何一個人,也都會同意的吧,哪有姐姐不疼愛弟弟的,都是一家人,該幫助的時候就要幫助不是嗎?而且明明正好湊巧了,我也有這個能力,你們說,我應該袖手旁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