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買了兩個榴槤可以讓兒媳婦滿意,沒想到才過去十天,兒媳婦說她給我買了一件衣服,叫我試穿,還說我穿起來很好看,顯年輕又顯瘦。
我身邊的朋友和姐妹都沒有哪個能得到兒媳婦買衣服,所以我心裡美滋滋的。
沒想到就在我美滋滋的時候,兒媳婦又順口提了一下讓我買榴槤,她說:「媽,你買的這兩個榴槤是我吃過的榴槤里最好吃最香的,我也想自己買一個,但我不會挑,以前還買過死包的,我太差勁了,還是媽買比較好。」
拿人手短,我身上穿著兒媳婦買的衣服,她又把我誇得那麼厲害,讓我不得不答應她買榴槤的事。
第三個榴槤我買了一個更大的,花了560塊,提回家都覺得手累。
有了前兩次的經驗,在榴槤準備熟時我哪兒也不去,不去散步,提前屯好幾天的菜,我看他們一家三口還怎麼躲著我吃。
可我沒想到,只是出門扔垃圾的時間,回到家榴槤就不見了,只有兒子在家。
「榴槤呢?」我問兒子。
「吃掉啦!再不吃就有酒味了。」兒子指了指垃圾桶的兩瓣榴槤殼。
「怎麼不留一塊給我?」我問。
「吃這東西容易上火,媽你還是別吃了,吃點西瓜好。」兒子不耐煩地看他的電視,不想理我。
我罵他:「容易上火你們還吃那麼多,不到一個月吃三個了,竟然一塊都不留給我。」
兒子像是屏蔽了我的聲音,完全不理會我的嘮叨。
我一邊拖地一邊想,在兒子家養老,過得好不好果然是靠錢來維持,少出一塊錢都雞飛狗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