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一旦婚姻破碎,在信仰崩塌的頃刻之間,最忌諱的就是進入自我否定的狀態。
因為在面對失婚時擁有什麼樣的心態,往往也決定了我們能否再次從婚姻中收獲幸福。
有位讀者曾離過兩次婚,她與現任男友通過相親軟體認識的,很聊得來便加了微信。
最初認識的時候,男方愛人剛剛去世兩個月,她每天都在微信上安慰、開解對方。
視訊聊天聊了將近兩個月後,倆人選擇了見面。由於當時喝了酒,對方沖動之下告了白,可酒醒後對方又後悔了。
後來男方見她對自己的閨女好,心生感激,倆人就這樣相處了8個月。
可是在見過家長、十一長假過後,卻不愛理她,說話也極為客氣。
她給對方發微信,對方說妻子快周年心情不好,沒過幾天又說倆人因為異地不合適。
傷心之下,她將對方的微信全刪了,可是見對方後悔不停的給自己打電話,她又心軟了。
女主在一次次被傷害後又選擇原諒的做法,本質和選擇原諒家暴的女人是一樣的。
通常男人在家暴後都會各種低姿態地求和,而這時女人就會想:「哎,其實這個男人對我還是挺好的」。
而女主選擇原諒的原因在於,對這段親密關系存在隱藏的期望:從曖昧的狀態轉變成真正的婚姻狀態。
但她並沒有意識到,對這段戀情滿懷期望的同時,她的付出模式已經處於卑微的狀態。
離異女性在面臨再次擇偶的時候,真的無需遷就對方的意願,更不需要在關系當中退讓。
因為如果一個男人欣賞你,他會想方設法克服各種困難,但如果一個男人嫌棄你,那就算是割地賠款也換不來一個平等的對待。
要始終堅信,婚姻失敗不是因為自己不好,只是雙方並不適合。
婚姻應該是平等的,愛一個人需要正確的方式,卑微的愛往往得不到真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