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不是自己的親骨肉,你對他再好都沒用,即使你養育多年,一旦他長大了,尤其是有能力了,心心念念還是想要孝順親生父母,養不熟的。所以說,腦子拎不清的人,才會對別人的孩子視如己出。我以前,真的不認可這個說法,我認為人心都是肉長的。要是真心真意對一個人好,付出很多,十年如一日,對方怎麼可能不感恩。
但繼子在婚禮上的言行,讓我意識到我錯了,別人的孩子,好像真的養不熟。沒讓婚禮成為笑話,已經是我努力壓下火氣的最好結果了。雖說事情是繼子安排的,但我不相信我的二婚老婆提前不知道。她早就知道了,卻沒有阻止,也沒有提前告訴我,我不知道應該怎麼面對她了。我藉口工作忙,在繼子婚禮過後,已經6天沒回家住了。我一直在想,要不要離婚?
我的第一段婚姻,是相親認識的。可能彼此了解不夠深,所以結婚才4年,女兒3歲的時候,前妻說不想一輩子和我這樣個性木訥,不懂浪漫的人生活,提出了離婚。沒扯皮多久,她不想要女兒,我正好想留下女兒,所以爽快簽字離婚。我和現任老婆,是自由戀愛,她年齡比我大,但我不在乎。
我覺得我們有共同話題,在一起很開心,很舒適。女兒和她相處融洽,她10歲的兒子也願意接受我,所以我們結婚了。其實我們結婚後,是還能再生一個孩子的。但我想了想,我們也算是有兒有女了,如果再生一個孩子,年齡小,加上又是我倆共同的孩子,肯定會把大部分的疼愛都給了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