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問題是千古難解之題。(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婆媳過招千百回,律師呂秋遠列出10點表示,希望能提醒一下周遭的婆婆,或是即將當婆婆的媽媽,能夠當一個正常的婆婆。
呂秋遠在臉書提到,要當一個正常的婆婆,其實重點在心態,而不是做法,也就是說,把自己的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學著如何放手,如果都想為孩子出頭,也就是說,還是把那個成年人當作孩子,那就會變成2個女人為了一個不成熟的小孩爭吵,這一點意義也沒有。他直言,如果還是不能立刻調整心態,會建議婆婆至少可以做到10件事。
1.請不要堅持跟兒子與媳婦同住,最好把他們趕出去。就算他們只能租房子,那也是他們的事情。遙遠的距離美感,保證讓你們婆媳關係良好。
2.不要把您媳婦當女兒,只要把她當作您兒子的老婆、您的朋友,那也就可以了。您可以把您兒子永遠當作未成年,但請把您媳婦當作同輩一般的尊重。您罵她一句,她會記一輩子。這世界上,只有她媽能管她,而她媽不是您。
3.您媳婦亂買東西、愛看韓劇、喜歡滑手機、不洗衣服煮飯、衛生習慣不好、不愛整理家裡、不會帶小孩等等的壞習慣,通通不關您的事,那是您兒子跟她之間的事情,而您兒子的事情,也不關您的事,他真的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