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沒斷交之前,我和發小經常一起吃飯。 我們一起吃過很多很多頓飯。有時是我自己在家做,有時是在外面下館子。每次要動筷的時候,我都會先拍照留念。相機咔嚓的那瞬間,成了我們吃飯的小小儀式感。
但一般都只有我拍,她幾乎不怎麼拍過。和拍照習慣不同的,還有我們的飲食習慣。儘管我們頻繁地在一塊吃飯,實際上卻有著諸多不一樣的地方。
很多我吃的東西,她都不喜歡,碰都不碰。比如每次去夜市街,路過賣牛雜的攤位,我都會問她要不要吃這個,她的答案無一例外都是搖頭。
顧及她的感受,我每次在那裡都只是咽咽口水就走過去了,當沒看見。
她不喜歡把粉絲當菜,偶爾我想吃白菜燉粉條,卻念及今晚她要來吃飯,只好臨時改菜單,把粉絲換成油豆腐。 還有每一次,我從別的地方看到好吃的東西,分享給她看,她不是說太油了太膩了,就是說看著不好吃,感覺一般,很少給予我正面的反饋。
她不知道的是,我把這些東西分享給她,並不是想聽她的評價,而僅僅是希望她能贊同跟附和我,站在我這邊。 平時我聽到的掃興的話已經夠多,夠讓人生氣和厭煩的了。作為我的好朋友,哪怕無法給出正向的回應,也請至少別再潑冷水,和我唱反調。
可惜她不知道,不懂,不理解。 於是我們只能越來越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