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兩天我有個朋友分手了,心情不好,讓我陪她出去走走。
一見到面,我就問她分開的原因。
她很平靜地跟我說: 「沒什麼特殊的理由,就是突然感覺不喜歡他了,所以不想耽誤他。」
其實我是將信將疑的,當時她決定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她可是拖著我講了很久對方怎麼好,怎麼吸引她,怎麼讓她無法自拔。
按理說這麼喜歡的人,怎麼可能說分開就分開呢。
況且,他們確立關係還不到一個月。
就算是電光火石,餘熱也不止這麼一會吧。
可她說是真的,還再三跟我解釋,是她太衝動了,錯把一時好感當成喜歡。
如果不是那麼著急想確定對方的態度,好證明自己在他心裡的位置,而是慢慢了解,可能今天他們還能相安無事,以朋友的身份好好相處。
雖然是和平分開,也說好可以繼續當朋友,但對方心裡多少還是有些芥蒂,這段關係很難再回到從前那樣了。
畢竟愛情這回事,無非就兩種結果。
愛得好,就是一生;愛得不好,分開了,那就是陌生。
所以說,當你還沒有足夠清楚自己的心意,也沒有充分把握對方對你的意思之前,別著急開始一段感情。
多給自己一點時間,冷靜下來,捋一捋思緒,看是不是真的那麼喜歡他,是否真的非他不可。
也看看他是否真的值得你喜歡,能否真正擔負得起你的託付。
如果是的話,再爭取不遲。
如果不是,趁還沒入戲太深,也可以及時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