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走後,父親娶了繼母,她一直待我如親生,結婚時「大方給200萬現金」當嫁妝。前陣子「她重病住院」我才打算動那筆錢,一看「ATM畫面」慌忙打給老公:怎麼會這樣
我娘家都更分了兩套房子還有400萬現金,父親跟後媽把大的那套房子給了弟弟,小的那套留著自己住,為了表示虧欠,在我結婚的時候給我陪嫁了200萬。
在我心裡並沒有怪過後媽,在農村裡女兒沒有房子很正常,父母有的連錢都不給,我後媽能在我結婚的時候給出這麼一大筆嫁妝,比別人的親生母親都要好了。
我結婚的時候,我們家沒有要聘金,只是讓丈夫買的房加上我的名字,婆家當時很直接的就答應了,畢竟他們也不是全款買的房子,只是給了頭期款而已,房貸還是我們自己以後慢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