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打來電話,告訴我們一個好消息,在八月的第二個周末,我老婆的娘家有個侄子要結婚了,喊我們回老家吃喜酒。
我們夫妻倆人遠在外地,坐一趟火車回老家要好幾個小時,而且下半年我們工作比較忙,不好耽擱了,所以我們和岳母她們說明了難處,表達了我們的遺憾,又笑著提前祝福年輕人新婚快樂。
親戚家辦喜宴,我們人不能到,但是紅包得送才行,因為我們沒法參加,所以老婆決定提前把禮金包了。
雖然家裡的錢都是老婆管著的,但她還是主動和我商量,問道:「你覺得我們家該包多少合適呀?我記得我們家兒子結婚時,我哥包50000,對吧?」
我點點頭,這件事我心裡記得很清楚,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我家兒子結婚時間並不太久,第二個原因是老婆哥哥家那時包的禮金太多了,當時把我們給嚇到啦,第一反應還以為他們家是送錯了。
這幾年,在我們那裡辦宴席,鄰居之間隨禮金一般都是一千到六千,朋友之間一般是送一千到三千多,關係更親近不少的家人和親戚之間,送禮金一般都是兩千到一萬之間,送一萬到三萬的也有,但是很不常見。
當時我們家兒子結婚,老婆哥哥是禮金包得最多的,也是唯一的。
我們家收到這麼多禮金,這並沒有使我們感到多麼高興,反而是讓老婆發起了愁。
如果可以,她當時都想要退回一大部分給她哥了。因為這筆禮金數額太大啦,老婆想到以後還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