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人,並不是那麼容易遇見。
即使遇見了,也未必就能走在一起。
於是,可能就有人會問,既然找不到喜歡的,那麼能不能選擇一個不喜歡的。
其實,不喜歡,只要自己願意,也是可以結婚的,好些男女,彼此之間未必有什麼感情,也還是談起了戀愛,走進了婚姻。
可以去做出這樣的選擇,只是並不建議。
女人最好不要選擇一個不喜歡的男人,男人也最好別娶一個根本不喜歡的女人。
還是要喜歡才行,越喜歡越好,就算不是特別喜歡,至少也要相對喜歡和滿意。
01 真心喜歡,才會甘願付出。
經常聽到有女人在說,和一個男人在一起,但是對方完全不願意付出,同時一點都不上心,哪怕自己各種給予關心,做了很多,對方也還是無動於衷,不為所動。
大多數情況下,這樣的男人,心中都是沒有愛的,沒有愛也不願意負責。因為不喜歡,所以覺得不值得,根本就不願意去做些什麼。
而這樣的關係,根本就不用想,那肯定是不會好的,女人必然會很心寒,也會總是各種鬧,兩個人的日子是會是雞飛狗跳。
對於大多數男人而言,只有真心喜歡一個女人,心中有對方,才會願意好好去善待,記得女人的喜好,時常給予陪伴,在女人需要的時候陪在身邊。
自發地就想要去為女人做一些什麼,珍惜彼此的這段感情。
那時候,當你能夠好好對待女人,她也才會覺得值得,願意好好回應你,和你一起好好經營這一段關係,讓你們都可以有著一些溫暖和幸福。
結婚,終究不是隨便找個人完成任務,而是希望結婚以後家裡面可以有溫度,而這種溫度,不是任何人都能給予的,需要你去成全,也需要女人配合。
在這其中,沒有喜歡,真的很難有那種氛圍,有喜歡在,才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