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略曆第二位發明者是羅馬共和國中一個叫蓋厄斯·儒略·凱撒的人,儒略曆也正是因此而得名。
儒略在希臘數學家、天文學家索西琴尼的幫助下,完成了這樣一部曆法,然後就在西方國家流行了一千七百年。
直到公元1582年,義大利的數學家、天文學家里利烏斯通過改良自己的研究,改良了儒略曆,於是也就有了我們現在的公元紀年法。
但是在十六世紀的歐洲,宗教才是權力最大的一方。更改曆法這麼大的事情,怎麼能少得了這些宗教的參與呢?
凱撒大帝的儒略曆雖然已經無限接近現代的公元紀年,但是它還是有一定誤差的。
在儒略曆中,一年是365.25天,而現在的平均一年是365.6422天。
這種誤差在短時間內並不會有什麼影響,因此西方人一直到十六世紀才想起來更新曆法。
按照儒略曆來計算的話,每128年就會出現一天的誤差,每128年的春分日也就會出現一天的誤差。
到了十六世紀,這種誤差已經積攢到十天了。
也就是說,儒略曆3月21日時,地球根本就不在春分點上,日照時間根本不對,這對於歐洲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首先受到影響的就是歐洲的農業,那裡的農民也是靠天吃飯,到了時候該幹什麼,都是按照曆法規定好的。
如果春分日出現了誤差,農民們就會產生錯覺,明明天氣已經變暖,為什麼還沒到春分日?所以該不該把種子種下去呢?歐洲的農業因此產生了錯亂。
與此同時,歐洲的宗教也發現了不對勁,復活節怎麼不見了?
早在公元325年的時候,基督教全體主教會議中就規定:復活節的日期為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後的第一個星期天。
但是現在的春分日出現了問題,他們也不知道復活節該怎麼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