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事件發生在2012年,李宗瑞因涉及一系列事件而被判刑39年。李宗瑞,本名李宗祐,生於1985年2月6日,是台灣某知名企業高層的兒子。他於2012年8月23日主動向警方自首,並在當年10月被判處14年監禁。
2013年9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再次審理案件,並判處李宗瑞22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要求賠償一定金額。2014年9月2日,台灣高等法院在二審中宣判,最終李宗瑞被判定有罪,判刑高達79年7個月。2017年,李宗瑞被檢方起訴,經過多次審理後,法院最終判定他有多項罪名,判處39年2個月的刑期。
這一案件涉及多個受害人,李宗瑞的行為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與討論,案件對台灣社會和娛樂圈產生了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