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知縣不當官,事實上對文官來說,只有28%的機率能做到正七品
清代的地方官分為督撫、布按、道府、州縣、佐雜五個級別,毫無疑問正七品的知縣屬於第四梯隊的層次,說是芝麻小官一點也不過分。不過這僅僅是從級別上進行劃分,如果把七品知縣放在整個地方文官隊伍中來看,那麼已經是大部分人的天花板了。
地方文官數量決定了知縣的政治地位
根據清人鍾琦《皇朝瑣屑錄》的記載,道光晚年,文職京官的數量為2369人,地方官為8948人。可能很多讀者對這個數字沒什麼概念,御史就拿地方官舉例。
道光朝全國的行政區為18個省,平均下來每個省的文官只有497人,再平均到府,就只剩下六七十人。這裡所說的文官是指「入流官」,即從九品以上官,而且還包含行政系統以外的文官,諸如漕運、河道、鹽務等官。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地方文官中,四品以上的只占極少數,大部分都是七品以下官,如果不信,御史可以給諸位算一算這筆帳。
時間還是以道光晚年為例,當時全國總督10人(含河道、漕運)、巡撫15人、布政使19人、按察使18人、道員92人、鹽運使7人、鹽法道13人、知府185人、運同7人。
以上都是四品以上文官,全國18省的總人數也才366人,按照現在的崗位來說,就是全國各省正廳級以上幹部加起來不到400人。所以說,在清代能夠當上從四品知府的機率不到4%。
那麼知府以下正五品至正七品的區間又有多少崗位和人數呢?這個也不難查,御史根據《大清會典》以及《清史稿》的記載,給諸位列出一個清單。
正五品只有兩個崗位,即府同知和直隸州知州。
府同知是一個較為複雜的職務,一種為知府的佐貳,分理府內之政務;另一種是分派專管地方的同知,有分理漕運、河道的,也有「廳」的最高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