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假離婚辦貸款,300萬到帳那天,他和別人重婚了完整後續

2025-12-13     游啊游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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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到帳了。」

他發來微信。

「那我們什麼時候覆婚?」我回復。

5分鐘後,他打來電話。

「林雨,我們不復婚了。」

「什麼?」

「我今天和思雨領證了。」

我握著手機的手在抖。

「你說什麼?」

「離婚是你同意的,復婚是我的自由。」

他掛了電話。

我打開民政局官網,輸入他的身份證號。

2024年11月15日,趙明與陳思雨登記結婚。

陳思雨。

我的大學室友。

1.

我衝出公司,打車直奔民政局。

「你要查什麼?」工作人員問。

「我要確認一個人的婚姻狀態。」

「身份證。」

我遞過去。

工作人員查了查系統。

「你目前是離婚狀態,離婚時間是今年8月15日。」

「那他呢?趙明,身份證號……」

「對不起,我們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信息。」

我掏出手機,翻出民政局網站的截圖。

「這是公開信息,我有權知道。」

工作人員看了一眼。

「確實登記了,今天上午9點。」

「新娘是誰?」

「陳思雨。」

我的腿軟了。

退出民政局,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她的聲音很平靜。

「你和趙明結婚了?」

「是啊。」

「你知道我們是假離婚嗎?」

「我知道。」

「那你還……」

「林雨,你們都離婚3個月了,我和他在一起有什麼問題?」

我深吸一口氣。

「思雨,我們是大學室友。」

「所以呢?」

「你難道不覺得……」

「林雨,感情的事沒有先來後到,只有愛與不愛。」她打斷我,「他愛的是我,你早該明白。」

「我們有孩子。」

「我也有。」

「什麼?」

「8個月了。」

電話那頭傳來她輕笑的聲音。

「你算算,是不是你們還沒離婚的時候?」

我掛了電話。

8個月。

我們是3個月前離婚的。

也就是說,他們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間懷上的孩子。

我打開手機日曆,往前數。

8個月前,是今年3月。

3月的時候,趙明說公司要拓展業務,需要辦經營貸,但我們的房子已經有貸款了,銀行要求我們假離婚,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他以單身身份申請經營貸。

「就3個月,錢一到帳我們馬上復婚。」他說。

我信了。

8月15日,我們去民政局辦了離婚。

離婚證上的照片,我笑得很開心。

因為我以為這只是暫時的。

可是那個時候,陳思雨已經懷孕5個月了。

我坐在民政局門口的長椅上,給趙明打電話。

「你婚內出軌。」

「證據呢?」他的聲音很冷。

「陳思雨懷孕8個月,我們3個月前才離婚。」

「那也是離婚前的事,你現在告我有什麼用?我們已經離婚了。」

「趙明,你……」

「林雨,我勸你別鬧,離婚是你同意的,我沒逼你。」

「可是你說好貸款下來就復婚!」

「我說的是『再說』,你聽錯了吧?」

我氣得渾身發抖。

「趙明,你不能這樣對我。」

「合法的事,你能怎麼樣?」

他掛了電話。

我坐在長椅上,腦子一片空白。

8年婚姻,6歲的孩子,12萬的彩禮,每個月交給他8千的家用。

換來的是一張離婚證,和他跟別人的結婚證。

我打開微信,翻出我們的聊天記錄。

「300萬到帳了。」

下面是一張銀行到帳截圖。

300萬。

我往上翻,找到8月14日,離婚前一天的聊天。

「明天去民政局?」我問。

「嗯,早點去,人少。」

「錢什麼時候能下來?」

「快了,銀行說這兩天就批。」

「那批下來我們就復婚?」

「嗯。」

我截圖保存。

然後打開他的朋友圈。

最新一條是今天發的。

「餘生請多指教。」

配圖是兩本紅色的結婚證。

下面有47個贊,32條評論。

我點開評論。

「祝福!」

「終於等到這一天!」

「新娘好漂亮!」

我點開陳思雨的朋友圈。

同樣的九宮格,同樣的文案。

「餘生請多指教。」

下面也是一堆祝福。

我翻她的歷史朋友圈。

3個月前,8月15日,我們離婚的那天。

「新的開始。」

配圖是一張B超照片。

「5個月啦,小寶貝快快長大。」

評論里有趙明。

「我們的寶貝。」

我渾身的血都冷了。

5個月。

我們離婚那天,她懷孕5個月。

往前數5個月,是3月15日。

我打開相冊,翻到3月的照片。

3月15日,趙明說要去外地出差。

「項目很重要,可能要一周。」

我給他收拾行李。

「注意身體,別太累。」

「嗯,你在家照顧好晨晨。」

他親了我一下。

那天晚上,他發來一張酒店的照片。

「到了,挺累的,先睡了。」

我回覆:「好好休息。」

可是現在看來,那一周他根本沒有出差。

他是和陳思雨在一起。

我繼續往下翻她的朋友圈。

2月14日,情人節。

「謝謝你的玫瑰。」

配圖是一大束紅玫瑰。

那天我在家等了一晚上,趙明說加班,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上11點。

「公司太忙了,對不起。」

「沒事,我留了飯。」

我給他熱菜。

他說累,吃了兩口就去睡了。

原來那天,他是去給陳思雨送花了。

1月1日,元旦。

「新年快樂。」

配圖是兩杯紅酒碰杯。

那天趙明說要陪客戶應酬。

「可能會很晚,你別等我。」

「好,注意安全。」

凌晨2點,他回來的時候,身上有酒味。

我問他喝了多少。

「不多,就兩杯。」

他倒在床上就睡著了。

我給他脫鞋,脫外套。

現在想想,那兩杯紅酒,是和陳思雨喝的。

我關掉手機。

天已經黑了。

我坐在民政局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

有新婚的情侶,笑得很甜。

有離婚的夫妻,面無表情。

還有像我一樣,一個人坐在長椅上發獃的。

我掏出手機,給我媽打電話。

「媽……」

「怎麼了?聲音不對。」

「我和趙明離婚了。」

「什麼?!」

「他和別人結婚了。」

「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

「你們不是假離婚嗎?」

「他騙我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現在在哪?」

「民政局。」

「別動,我馬上過來。」

掛了電話,我看著手機螢幕上晨晨的照片。

6歲的小臉,笑得很燦爛。

「媽媽,爸爸什麼時候回來?」

「快了。」

「我想爸爸了。」

「乖,爸爸在忙。」

可是現在,爸爸不會回來了。

因為爸爸有了新的家。

我的眼淚掉下來。

8年。

我用8年的青春,換來一場騙局。

2.

媽媽趕到的時候,我還坐在長椅上。

「回家。」她拉起我。

「媽,我該怎麼辦?」

「先回家,慢慢說。」

回到出租屋,媽媽給我倒了杯熱水。

「說說怎麼回事。」

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媽媽聽完,臉色鐵青。

「你們假離婚,是為了辦貸款?」

「嗯,他說公司要拓展業務,需要300萬。」

「房子呢?」

「過戶到我名下了。」

「那還好,至少房子是你的。」

我搖搖頭。

「不是,房子是他父母出的首付,當時寫的他的名字。」

「那假離婚的時候……」

「協議上寫的是房子歸他,我只是暫時持有。」

媽媽的手抖了。

「你怎麼這麼傻?」

「他說只是走個流程,錢一下來馬上過戶回去。」

「現在呢?」

「現在他和陳思雨結婚了。」

媽媽站起來。

「我去找他!」

「媽,別去。」我拉住她,「沒用的。」

「怎麼沒用?他騙你,我們報警!」

「媽,假離婚是我同意的,離婚協議上我簽了字。」

「可是他婚內出軌!」

「證據不夠,陳思雨懷孕8個月,我們3個月前離婚,時間上確實是婚內,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們在婚內就在一起了。」

媽媽坐下來,雙手捂著臉。

「這個王八蛋……」

我沒說話。

房間裡很安靜。

牆上的鐘滴答滴答地走著。

「晨晨呢?」媽媽問。

「在幼兒園,下午我去接。」

「你準備怎麼跟孩子說?」

我搖搖頭。

「不知道。」

「總不能說爸爸和別人結婚了吧?」

我的眼淚又掉下來。

6歲的孩子,怎麼能理解這些?

「媽,我該怎麼辦?」

「先冷靜,我們想辦法。」

媽媽起身去廚房。

「你吃飯了嗎?」

「沒有。」

「我給你煮碗面。」

我坐在沙發上,打開手機。

微信上有十幾條未讀消息。

都是同事和朋友發來的。

「林雨,趙明結婚了?」

「那個新娘不是你吧?」

「你們離婚了?」

我一條都沒回。

打開支付寶,帳戶餘額15萬。

這是我工作8年的全部積蓄。

每個月工資1萬2,扣掉房貸4千,生活費5千,剩下3千。

8年下來,存了15萬。

現在租房,每個月房租2千,加上生活費,至少要5千。

15萬,夠我和晨晨撐多久?

我算了算,最多兩年半。

如果找不到新工作,或者收入沒有增長,兩年半後我就一無所有了。

媽媽端著面出來。

「吃點吧。」

我接過碗,吃了一口。

「媽,我想問你一件事。」

「說。」

「假離婚,法律上有效嗎?」

「什麼意思?」

「就是,如果我能證明我們是假離婚,能不能撤銷?」

媽媽搖搖頭。

「離婚證都領了,怎麼撤銷?」

「可是他騙我。」

「法律上不認這個,只要你簽了字,就是你同意的。」

我放下碗。

「那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也不一定。」媽媽想了想,「你可以告他轉移財產。」

「什麼意思?」

「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離婚前的財產,尤其是那300萬貸款,是不是用了你們的共同財產做抵押?」

我愣住了。

對。

300萬貸款,是用我們的房子做抵押的。

雖然離婚協議上寫的是房子歸他,但是房貸我們是共同還的。

從2016年到現在,8年,每個月還4千,我出了一半。

8年,我還了19.2萬房貸。

這19.2萬,是我的錢。

「媽,你的意思是……」

「你可以告他,要求分割這300萬貸款。」

「可是我們已經離婚了。」

「離婚了也能告,這叫離婚後財產糾紛。」

我眼睛一亮。

「真的?」

「嗯,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這300萬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獲得的。」

我打開手機,翻出貸款合同。

合同上,抵押物是我們的房子。

借款人是趙明。

擔保人……

我看到了我的名字。

林雨。

我簽了字。

「媽,合同上我也簽字了。」

「簽了什麼?」

「擔保人。」

媽媽的臉色變了。

「你怎麼能簽擔保人?」

「他說銀行要求的,不簽不給貸。」

「你……」

媽媽深吸一口氣。

「你知道擔保人意味著什麼嗎?」

我搖搖頭。

「如果他還不了錢,你要替他還。」

「什麼?」

「連帶責任擔保,他借了300萬,如果他不還,銀行可以直接找你。」

我的手抖了。

「那我……」

「你要背150萬的債。」

我坐不住了。

「不,不可能,他說貸款是用來公司經營的,公司有收入,肯定還得起。」

「他的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我愣住了。

我不知道。

假離婚後,他就沒怎麼聯繫我。

我問過幾次公司的事,他都說「還行」。

我以為他忙。

現在想想,他是故意不讓我知道。

我打開微信,給他發消息。

「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5分鐘過去了,沒回復。

10分鐘過去了,還是沒回復。

我直接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我連打了5次,都是通話中。

他把我拉黑了。

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又想說什麼?」

「300萬貸款,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不知道。」

「陳思雨,別裝傻,你是他老婆,你會不知道?」

「我確實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那錢呢?錢到哪了?」

「你問這個幹嘛?」

「我是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是擔保人?」

「對,合同上我簽了字。」

「那……」

「所以我問你,錢到哪了?」

「我不知道,你去問他。」

「他不接我電話。」

「那我也沒辦法。」

她掛了電話。

我給趙明的公司打電話。

「您好,這裡是啟明貿易公司。」

「我找趙明。」

「請問您是?」

「我是他……他前妻。」

「哦,趙總不在公司。」

「那公司現在經營情況怎麼樣?」

「這個……不方便透露。」

「我是300萬貸款的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您稍等。」

電話那頭傳來翻找資料的聲音。

「您好,根據我們的財務報表,公司目前……不太好。」

「什麼意思?」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虧損180萬。」

我的心沉到谷底。

「那貸款還得起嗎?」

「這個……不好說。」

我掛了電話。

180萬虧損。

300萬貸款。

還不起。

我要背150萬的債。

媽媽看著我,什麼都沒說。

房間裡又安靜下來。

滴答,滴答。

「媽,我完了。」

「別慌,我們想辦法。」

「有什麼辦法?150萬,我拿什麼還?」

「先問問律師,看看能不能追回來。」

「怎麼追?離婚協議我都簽了,貸款合同我也簽了,我拿什麼追?」

媽媽拉住我。

「林雨,聽我說,你現在不能亂。」

「可是媽,150萬……」

「我知道,但是你現在亂了,就真的沒辦法了。」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不亂。」

「先去接晨晨,今天晚上孩子跟我回家,你好好想想。」

我點點頭。

下午4點,我去幼兒園接晨晨。

「媽媽!」

他撲到我懷裡。

「媽媽,爸爸呢?」

我抱著他,眼淚差點掉下來。

「爸爸……爸爸在出差。」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那我今天能給爸爸打電話嗎?」

我搖搖頭。

「爸爸很忙,等他不忙了再打,好不好?」

「好吧。」

晨晨有點失落。

回家的路上,他一直不說話。

「怎麼了?」

「媽媽,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爸爸已經3個月沒回家了。」

「爸爸在忙。」

「可是爸爸以前再忙也會回家的。」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晨晨,爸爸……」

「媽媽,是不是我不乖,爸爸才不回來的?」

我蹲下來,抱住他。

「不是,晨晨很乖,是爸爸……爸爸有事。」

「什麼事?」

「爸爸……在忙工作。」

「那工作忙完了,爸爸會回來嗎?」

我說不出話。

晨晨看著我,眼睛紅紅的。

「媽媽,你是不是也要走?」

「不會,媽媽永遠不會走。」

我抱緊他。

這個6歲的孩子,已經感覺到了什麼。

晚上,媽媽帶著晨晨回了老家。

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裡,打開電腦。

搜索「假離婚」「貸款擔保」「追回財產」。

網頁上跳出來一堆結果。

「假離婚後對方拒不復婚怎麼辦?」

「貸款擔保人如何免責?」

「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我一條條點開,一頁頁看。

看到凌晨3點,眼睛都酸了。

結論是:

假離婚,法律上承認,無法撤銷。

貸款擔保,簽了字就要負責,除非能證明對方欺詐。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但是要有證據。

證據。

我需要證據。

證明趙明是故意騙我假離婚。

證明他在婚內就和陳思雨在一起。

證明300萬貸款被他轉移了。

我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件夾。

命名為「證據」。

然後開始整理。

第一,聊天記錄。

我把我和趙明的所有聊天記錄截圖保存。

重點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那幾條。

第二,陳思雨的朋友圈。

我把她懷孕的朋友圈全部截圖。

重點是那張「5個月」的B超照片,發布時間是8月15日。

8月15日,我們離婚的當天。

往前推5個月,是3月15日。

那時候我們還在婚姻存續期。

第三,轉帳記錄。

我打開支付寶和微信,翻出所有我給趙明的轉帳。

從2016年到2024年,8年。

每個月8千生活費。

一共76.8萬。

還有房貸,每個月4千,我出一半,就是2千。

8年,19.2萬。

加起來,96萬。

第四,貸款合同。

我翻出那份合同,拍了照。

借款人:趙明。

擔保人:林雨。

抵押物: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

貸款金額:300萬。

第五,離婚協議。

我找出那份協議,也拍了照。

「男方趙明,女方林雨,自願離婚。」

「子女撫養:兒子趙晨,由女方撫養。」

「財產分割: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暫時持有,待貸款結清後過戶回男方名下。」

「債務承擔: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可是300萬貸款,我是擔保人。

這算誰的債務?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

第六,銀行流水。

我登錄銀行app,導出了我的所有流水。

從2016年到2024年。

每一筆工資,每一筆支出,每一筆轉帳,都在上面。

我標註了重點:

「2024年3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4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5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6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7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8月15日,離婚,停止轉帳。」

整理完,天已經亮了。

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全是數字。

96萬,我給他的錢。

300萬,他借的貸款。

150萬,我要背的債。

15萬,我的全部積蓄。

6歲,晨晨的年齡。

8年,我們的婚姻。

3個月,他的騙局。

8個月,她的孩子。

我睜開眼睛。

窗外的天,已經大亮了。

新的一天。

可是對我來說,這是地獄的開始。

3.

第二天一早,我請了假,去了律師事務所。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

接待我的是一個30多歲的女律師,叫王婧。

「請坐,說說什麼情況。」

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王婧聽完,皺起了眉。

「假離婚?」

「對,他說是為了辦貸款。」

「有證據嗎?」

我拿出手機,給她看聊天記錄。

「這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消息。」

王婧看了看,搖搖頭。

「這個不夠。」

「為什麼?」

「他可以說這是口頭約定,法律上不承認。」

「那我怎麼證明?」

「除非有書面協議,或者錄音錄像,證明你們當時的真實意圖是假離婚。」

我愣住了。

「沒有,我們沒簽過什麼協議。」

「那就難辦了。」

「那他婚內出軌呢?他和小三的孩子,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懷上的。」

「證據呢?」

我給她看陳思雨的朋友圈。

「這是她懷孕5個月的B超,發布時間是我們離婚當天。」

王婧看了看。

「這個可以用,但是不夠。」

「為什麼?」

「B超只能證明她懷孕的時間,不能證明孩子是趙明的。」

「那怎麼證明?」

「需要DNA鑑定,或者他們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能證明他們在你們婚姻存續期就在一起的證據。」

我想了想。

「我沒有他們的聊天記錄。」

「那你有什麼?」

我拿出整理好的證據。

「我有我和他的聊天記錄,證明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

「嗯。」

「我有陳思雨的朋友圈,證明她懷孕8個月。」

「嗯。」

「我有我的銀行流水,證明我8年給他轉了96萬。」

「嗯。」

「我有貸款合同,證明我是擔保人。」

「嗯。」

「我有離婚協議,證明……嗯,證明什麼?」

王婧看著我。

「證明你同意離婚,同意房子歸他。」

「可是那是假離婚。」

「法律上不承認假離婚,只要你簽了字,就是真離婚。」

我坐在那,說不出話。

「那我……我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王婧想了想。

「也不是。」

「還有什麼辦法?」

「你可以告他轉移財產。」

「怎麼告?」

「300萬貸款,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做抵押的,對吧?」

「對,用的是房子。」

「房貸你們共同還的?」

「對,我還了一半,19.2萬。」

「那這19.2萬,就是你的財產份額。」

「然後呢?」

「然後,300萬貸款獲得的收益,你也應該享有一半。」

我眼睛一亮。

「也就是說,我可以要回150萬?」

「理論上可以,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你要證明這300萬確實被他拿走了,而且沒有用在你們的共同利益上。」

「怎麼證明?」

「查銀行流水,看錢轉到哪了。」

「我能查他的流水嗎?」

「不能,但是法院可以調取。」

「那我現在怎麼辦?」

「先起訴離婚後財產糾紛,申請法院調取他的銀行流水。」

「要多久?」

「快的話半年,慢的話一年。」

「一年?」

我的聲音有點高。

王婧看著我。

「是的,訴訟需要時間。」

「可是我現在就要背債了。」

「你是擔保人?」

「對。」

「那你要背。」

「150萬,我拿什麼背?」

「你可以先還一部分,然後起訴他追回。」

「我只有15萬。」

「那就先還15萬。」

「剩下的呢?」

「剩下的……你可以和銀行協商分期。」

我坐在那,整個人都麻了。

「王律師,我想問一句實話。」

「你說。」

「我能贏嗎?」

王婧沉默了幾秒。

「很難。」

「為什麼?」

「因為離婚協議你簽了,貸款擔保你也簽了,在法律上,這都是你自願的行為。」

「可是他騙我。」

「你要證明他騙你,否則法律只看你簽沒簽字。」

「那我怎麼證明?」

「找到他轉移財產的證據,找到他婚內出軌的確鑿證據,找到他當初承諾假離婚的錄音或書面協議。」

「我都沒有。」

「那就很難。」

我站起來。

「謝謝你,王律師。」

「等等。」

王婧拿出一張名片。

「這是我的電話,如果你能找到新的證據,隨時聯繫我。」

「好。」

我接過名片,轉身離開。

走出律師事務所,陽光刺眼。

我站在門口,不知道該去哪。

手機響了。

是一個陌生號碼。

「您好,請問是林雨女士嗎?」

「是的。」

「我是光大銀行,您是趙明先生的擔保人,對嗎?」

我的心沉了下去。

「對。」

「趙明先生的貸款,本月應還款2萬元,但是他沒有按時還款,請您在三天內代為償還,否則我們將視為您違約,上報徵信。」

「等等,貸款不是剛批下來嗎?」

「是的,但是合同規定,每月15日還款,今天是11月20日,已經逾期5天了。」

「那為什麼不找他?」

「我們找了,他的電話打不通。」

「那也不應該找我。」

「您是擔保人,根據合同,他不還款,您就要代為償還。」

「我……」

「林女士,三天時間,請您儘快還款,否則會影響您的徵信。」

對方掛了電話。

我站在原地,手機差點掉下來。

2萬。

我一個月工資才1萬2。

三天還2萬。

我打開銀行app,看著15萬的餘額。

如果還了2萬,就只剩13萬了。

如果每個月都要還2萬……

我算了算,300萬貸款,分30年,等額本息,每個月大概要還1.5萬。

不對,不是1.5萬,是2萬。

因為貸款利率高。

經營貸,利率比房貸高。

我又算了算,如果每個月還2萬,30年要還720萬。

720萬。

我這輩子都還不起。

我給趙明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我又給陳思雨打。

響了很久,她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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